參觀須知 澳門藝術博物館參觀指引 博物館內請保持安靜,輕聲細語,請勿喧嘩、奔跑或作出任何干擾行為。 博物館內請勿吸煙、飲食。 禁止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博物館。 請愛護展品,請勿觸摸、塗污或損毁博物館內之展品,博物館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一切權利。 請保持場地清潔。請勿塗污或損毁博物館範圍內的裝置、牆壁及設施,倘有違犯,博物館保留依法索償的一切權利。 12歲或以下兒童須由成人陪同進入博物館。 請保管好你的貴重物品。請勿攜帶寵物、大型物件或行李。 在博物館內攝影或錄像,請以保護展品和不影響參觀氣氛為原則。請勿使用閃光燈、自拍器或腳架,並請遵守肖像權與私隱權等法規。 個別展區 / 展品可能會因應展示需求調整參觀規定,禁止進入、拍攝、錄音或錄像等,請注意及遵守展廳現場標示的指示,確保展品安全及維護觀賞秩序。 請勿在博物館內進行未經許可的商業及非參觀性質的拍攝、錄音或錄像。獲許可之申請,亦須根據博物館的指示進行拍攝、錄音或錄像。 如拍攝博物館外貌,必須提前二十日向文化局提出申請,獲得批准後,方可進行拍攝。申請辦法請參閱以下網頁:www.icm.gov.mo/cn/FilmLicense。 博物館工作人員會在展覽或活動期間進行拍攝、錄音或錄像,作為記錄、宣傳或出版等用途,將不另行通知。 基於保安理由,博物館內已安裝閉路電視並進行24小時錄影。 請勿在博物館內進行未經許可的推廣銷售活動或派發宣傳物品。 博物館有權在緊急情況下(如:即將懸掛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時),基於安全和其他理由而關閉場館,參觀人士請按工作人員指示離開。 請遵守文化局場地防疫措施。 不遵守參觀指引且不接受勸喻者,工作人員有權要求其離館。 澳門藝術博物館對本參觀指引保留最終解釋權。